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8.这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会确认反对圣治。如,他们看到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还有些人拜可怕的偶像、雕像,甚至死人;尤其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而基督教仅限于欧洲这个可居地球上的最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还看到有些人将救恩置于他们当思想和谈论的一些话语,却轻视他们当做的善事;很少有人活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此外还有过去的所有异端邪说,以及今天仍存在的一些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再就是犹太教仍旧存在。否认圣治的人从这些事得出结论:宗教本身什么都不是,但作为一种约束还是需要的。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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