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现列举一些许可的例子,不过它们仍符合圣治的律法;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是拿这些例子来确认支持自然反对神,支持人类谨慎反对圣治的。例如,他在圣言中读到:
①最有智慧的人类,就是亚当和他的妻子让自己被蛇迷惑,神却不利用祂的圣治来阻止这一切(创世记3:1-5)。
②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神当时没有向他发话阻止,仅在事后诅咒他。
③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敬拜一只金牛犊,承认它为领他们出埃及地的神;然而,耶和华从附近的西乃山上看到这一切,却不寻求阻止(出埃及记32:1-6)。
④大卫数点百姓,结果一场瘟疫降与他们,导致七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见大卫,宣布处罚。
⑤所罗门被允许恢复偶像崇拜。
⑥继他之后的许多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
⑦最后,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
在圣言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上,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只看见与圣治矛盾的东西;因此,他会利用这些事作为论据来否认圣治;即便在最接近言语的外在思维上不否认,在远离言语的内在思维上也是否认的。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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