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现列举一些许可的例子,不过它们仍符合圣治的律法;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是拿这些例子来确认支持自然反对神,支持人类谨慎反对圣治的。例如,他在圣言中读到:
①最有智慧的人类,就是亚当和他的妻子让自己被蛇迷惑,神却不利用祂的圣治来阻止这一切(创世记3:1-5)。
②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神当时没有向他发话阻止,仅在事后诅咒他。
③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敬拜一只金牛犊,承认它为领他们出埃及地的神;然而,耶和华从附近的西乃山上看到这一切,却不寻求阻止(出埃及记32:1-6)。
④大卫数点百姓,结果一场瘟疫降与他们,导致七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见大卫,宣布处罚。
⑤所罗门被允许恢复偶像崇拜。
⑥继他之后的许多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
⑦最后,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
在圣言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上,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只看见与圣治矛盾的东西;因此,他会利用这些事作为论据来否认圣治;即便在最接近言语的外在思维上不否认,在远离言语的内在思维上也是否认的。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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