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5.不承认圣治的人,根本不会从心里承认神,而是承认自然而非神,承认人类谨慎而非圣治。这一点看上去不是很明显,因为人能出于他的内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这一套,出于他的外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那一套。他就像折叶,能使门朝任何方向打开,进去的时候朝这个方向打开,出来的时候朝那个方向打开;或像风帆,能使船只在航行的过程中根据船长的指挥而转向任意方向。那些确认支持人类谨慎到了否认圣治的地步之人,当陷入自己的思维时,不会注意到别的,无论他们看见、听见或读到什么;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能力做到,因为他们没有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只从自己接受东西。他们只从表象和谬论得出结论,并且看不见别的,所以能发誓说他们是对的。此外,他们若只承认自然,就会向圣治的捍卫者发火,除非他们是牧师,因为牧师认为这是他们的神学问题,或他们的职责所在。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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