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最后的审判(续) #81

81.在灵界,犹太人

81.在灵界,犹太人仍从事各种商品交易,尤其是宝石交易,和在世时一样;他们通过我所不知的途径从天上获得这些宝石,天上的宝石十分丰富。他们之所以从事宝石交易,是因为他们阅读原文圣言,视其字义为圣;而宝石就对应于圣言的字义。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2-45节)。他们把宝石卖给他们周围住在北部地区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甚至能以假乱真,但如此行的人会受到监管者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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