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最后的审判(续) #62

62.拥有这爱的,是

62.拥有这爱的,是那些在沉迷于其中的快乐诱惑下操控他人,藐视圣言,喜欢教皇的谕令胜过圣言的天主教徒。他们于外在方面会经历彻底的毁坏,直到对教会一无所知;然后,他们被投入地狱,成为魔鬼。有一个单独的地狱专门留给那些想作为神被召唤的人。住在那里的人深深陷入幻想,以至于看不见存在的东西,只看见不存在的东西。这种幻想就像高烧病人的精神错乱,他们会看见漂浮在空气中、房间里和床单上的小东西,其实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最糟糕的邪恶由蛇的头来表示,它被女人的种所踹,并伤了祂的脚跟(创世记3:15)。主的脚跟,也就是女人的种,是指所发出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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