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七、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
40.没有人能知道启示录这本书都表示并涉及什么,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整本书的内容都是以类似于旧约先知书的风格写成的,其中每个字都表示在字义上看不出来的某种属灵事物。此外,只有那些了解教会,直至它的末期是何情形的人才能按灵义来解释启示录的内容;这一切只能在天堂得知。这是启示录的主题,因为圣言的灵义处处都论述灵界,也就是天上和地上教会的状态。这就是为何圣言是属灵的,是神性。启示录按顺序详述了教会的状态。由此清楚可知,只有领受了关于天上教会的相继状态的启示之人才能解释启示录的内容。天上同样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接下来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