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16.许多基督教的学者惊讶地发现自己死后仍有身体、衣服、房子,和在世时一样。他们想起从前对死后生命、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想法,便感到羞愧,声称他们的观点很愚蠢,连信仰简单的人都比他们聪明得多。确认这些观点,将一切都归于自然的学者受到检查,结果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关闭的,而外层是打开的,以致他们的目光不是盯着天堂,而是盯着大地,因而也直达地狱。因为人心智的内层越打开,他的目光就越盯着天堂;内层越关闭,外层打开,他的目光就越盯着地狱。人心智的内层是为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外层是为接受世界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那些接受世界,同时不接受天堂的人就在接受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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