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真实的基督教 #602

602.但必须知道,

602.但必须知道,人的理解力能上升,几乎能上到天堂天使所在的光明,但除非他的意愿也上升,否则他仍是旧人,而非新人。不过,前面早已说明,理解力如何日益提升意愿,直到将其提到与它自己同等的高度。由于这个原因,重生首先是意愿的事,其次是理解力的事。因为人的理解力类似世上的光,而其意愿类似世上的热。众所周知,光离了热不会使万物存活并生长,唯有与热结合才行。理解力在心智的较低区域实际上受尘世之光启示;而在较高区域,则受天堂之光启示。因此,除非意愿从较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并在那里与理解力结合,否则它仍停留在尘世;然后,理解力上下翻飞;每晚都沉到下面的意愿,并在那里安歇;它们就像男人和妓女一样苟合,生出双头的后代。这些事实也清楚表明,除非人获得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否则他并未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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