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真实的基督教 #490

490.从创世记第一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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