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216.圣言的核心层由于其属天之义,就像燃起的柔和火焰;而中间层由于其属灵之义,就像照耀的光。所以,圣言的最外层因其属世之义,就像既接受火又接受光的透明物体;并因这火而红得发紫,因这光而白如雪。因此,它好比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之火而好比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好比钻石。就字义而言,圣言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它的字义就是以下事物所表示的:
(1)形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各样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提及的推罗王所在伊甸园里的各样宝石。
(4)会幕的帘子、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部分。
(6)变像时的主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
(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