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67.我们也会简要描述一下人如何从最低层上升,也就是被提升至最高层。人出生在自然界的最低层,然后通过知识被提升至第二层;随着他通过知识完善自己的理解力,又被提升至第三层,之后变得理性。灵界的三个上升层级在人里面高于三个属世层级,并且直到人脱去肉体后才显现。当他脱去这肉体时,属灵层级的第一层会向他打开,然后是第二层,最后是第三层;不过,这第三层只在那些成为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人当中被打开;他们就是那些看见神的人。能打开第二层的人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能打开第一层的人成为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人里面的各属灵层皆照他对来自主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而被打开。对这些有某种程度的接受之人进入第一或最低的属灵层;接受较多的人进入第二或中间的属灵层;大量接受的人则进入第三或最高层。但对其毫无接受的人仍留在属世层,虽然也从属灵层接受思考并由此说话,意愿并由此行动的能力,不过没有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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