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圣爱与圣智 #45

45.凡能运用思维能

45.凡能运用思维能力理解并领悟存在与显现本身的概念之人,定能理解并领悟它就是那绝对的独一无二者。称它为绝对,因为它是唯一的存在;称它为独一无二,因为它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由于绝对的独一无二者是物质与形式,故可知,它就是那绝对独一无二的物质与形式。由于这绝对的物质与形式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故可知,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爱与绝对独一无二的智慧;因此,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本质,也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生命。因为生命就是爱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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