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334.这些事物被赐给人来使用和享受,它们都是白白的恩赐,这一点从天上天使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和世人一样,他们有身体,有理性官能和属灵品格。他们免费得到滋养,因为他们被赐予日用的食物;他们免费穿衣,因为他们被赐予衣服;他们免费获得住处,因为他们被赐予房子;他们也不关心这一切。此外,他们根据自己理性-属灵的程度而获得享受、保护和状态的维持。不同之处在于,天使看到,这些恩赐皆来自主,因为它们是照其爱和智慧的状态而被造的(如322节所示);但世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的收成一年有一次,并且不是取决于他们的爱和智慧的状态,而是取决于他们所给予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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