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300.前面(173-183节)说明,灵界和自然界一样,都有大气在里面。那里还说明,灵界的大气是属灵的,而自然界的大气是属世的。从直接包围灵界太阳的属灵大气的起源可以看出,大气中的一切本质上具有和灵界太阳本质上一样的性质。天使凭借他们脱离空间的属灵观念对这一事实作了如下解释:只有一种物质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该物质就是灵界太阳。此外,由于神性不在空间中,且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所以神-人首先发出的灵界太阳也是这样。他们还进一步说,这唯一的物质,也就是通过大气照着连续或广度层级,同时照着离散或高度层级发出的灵界太阳,产生了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天使声称,若不剔除空间概念,这些事根本无法理解;如果不剔除空间概念,那么表象必造成误解。但只要人坚持认为神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皆源于这存在,这种误解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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