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275.⑶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作为天堂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前面已经说明,心智有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人类心智仰望天堂,并朝那个方向盘旋。由此可见,向下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并盘旋的属世心智同样由三个层级构成,它的每个层级都与作为一个天堂的心智的某个层级对立。
我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清楚知道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三个高度层级来区分。地狱也有三层,这三层地狱同样照着三个高度或深度层级来区分。地狱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与天堂对立;此外,最低层的地狱与最高层的天堂对立,中间地狱与中间天堂对立,最高层的地狱和最低层的天堂对立。处于地狱形式的属世心智也是这样,因为属灵形式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像它们自己。天堂与地狱就是如此对立的,因为它们的爱是对立的。
在天堂,对主的爱和随之对邻舍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地狱,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天堂,源于其爱的智慧和聪明构成中间层级;在地狱,源于其爱并看似智慧和聪明的愚蠢和疯狂构成中间层级。在天堂,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的结果,要么作为知识被存在记忆里,要么转化为身体行为,它们构成最低层级;在地狱,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要么变成知识、要么变成行为的结果构成最外在的层级。
至于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是如何在地狱变成邪恶和虚假的,这可从以下经历看出来:我曾听说一个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它逐层下降的过程中,一路上被转变为虚假,等到了最低层的地狱,它完全变成了对立面。由此明显可知,就一切良善和真理而言,地狱照着层级而与天堂对立,这些良善和真理通过流入转变为与它们相反的某种事物的形式而变成邪恶和虚假。因为众所周知,一切流入之物都照着接受它们的形式及其状态而被感知和感觉。
我从下面的经历清楚看到这些形式转变为对立面:我得以看到地狱相对于天堂的位置;那里的人看上去都是倒置的,头朝下,脚朝上。但我被告知,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仍是双脚直立的,这情形就好比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天堂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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