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圣爱与圣智 #192

192.由刚才所述明

192.由刚才所述明显可知,这些层级是同质的,也就是具有相同的特征和性质。肌肉的运动纤维,无论最小的,还是较大的、最大的,都是同质的。木纤维,从最小的到它们所形成的复合物,都是同质的。各种石头和金属的成分也是同质的。作为思维和情感之容器和居所的有机物质,从最简单的到形成大脑的整个复合物,都是同质的。大气,从纯净的以太到空气,都是同质的。跟随大气层级的热和光的系列层级是同质的,所以爱和智慧的层级也是同质的。特征和性质不同的事物是异质的,与同质之物不相合。因此,同质之物无法与它们结合形成离散层级,只能与同类结合来形成,因为同类具有相同的特征和性质,与它们是同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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