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188.我不知道迄今为止,人们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了解多少,还是只知道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然而,没有这两种层级的知识,就无从知道关于原因的真相。因此,整个这一部分将论述这些层级。因为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揭示原因,并从原因的角度来看结果,从而驱散笼罩教会之人的黑暗;这些黑暗涉及神和主,以及总体上被称为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我可以报告如下:天使因地上的黑暗而悲伤;声称他们几乎处处看不到光明,世人急切地抓住谬误,为之辩护,从而使谬误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他们利用基于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的推理来寻求论据,以证实这些谬误;由于他们在原因方面的黑暗和在真理方面的无知,这些论据无法被驳倒。天使尤其哀叹人们确认支持与仁分离之信和唯信称义,以及他们对神、天使和灵人的观念,对爱和智慧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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