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SS42.由于在其最内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属天意义而像一团火焰,还由于在其居间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属灵意义而像光照人的一道光,所以可推知,在其最外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含有两层更内在的意义在里面的属世意义而像红宝石和钻石。它因其属天火焰而像红宝石,因其属灵之光而像钻石。由于圣言因其透明而在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圣言的字义由下列事物来表示: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 19);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出埃及记28:30; 利未记8:8);推罗王所在的伊甸园(以西结书28:12-13);会幕的幔子和帷帐(出埃及记26:1-13; 36:8-17),以及耶路撒冷圣殿里面所修饰的表面(列王纪上6:7)。而在其本质荣耀中的圣言由变像时的主来表示(马太福音17:2; 马可福音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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