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为了揭开圣治的这个奥秘,好叫理性人能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它,必须逐一解释这几点。
①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故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也是如此。人的内层是指他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他对这内在思维一无所知,直到他进入灵界及其光,死后他就会进入。在自然界,人只有通过外在思维中的爱之快乐和自我检查时所认识到的邪恶本身才能知道这内在思维。因为如前所示,人的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对此,前面可能还有大量说明。之所以采用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这样的术语,是因为良善离了它的真理是无法存在的,邪恶离了它的虚假也是无法存在的。它们是伴侣或配偶,因为良善的生命来自它的真理,真理的生命来自它的良善。邪恶及其虚假也一样。
无需解释,理性人就能明白,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是邪恶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此外,一切邪恶对良善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恨,一切良善都有对保护自己免受邪恶伤害,并与之分离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爱。由此可推知,这一个不可能与那一个共存。如果它们真的共存,那么首先会产生冲突和争战,然后导致毁灭。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马太福音12:25,30)
又: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马太福音6:24)
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于一个物质或形式里面,否则这个物质或形式就会被撕碎、摧毁。如果一个推进并接近另一个,那么它们必像两支敌对力量那样不惜一切代价地分离,一个退守在他的营地或堡垒里面,另一个则退守在外面。一个假冒为善者里面的邪恶与良善就是这种情况;他处于这两者,但邪恶在里面,良善在外面,因而两者是分离的,没有混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
②主将良善和真理引入人的内层,只能到那里的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这是上述内容的一个必然结果,因为如果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那么在邪恶被移走之前,良善是无法被引进来的。“人的内层”这个词是指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也就是现在论述的对象。要么主,要么魔鬼必在这些内层里面。改造之后,主在那里;但改造之前,魔鬼在那里。因此,只要一个人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被逐出;只要他不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常驻。谁不明白,只要魔鬼在那里,主就不会进来?只要人紧闭人与主一起所在的那扇门,魔鬼就在那里。主在启示录教导,当人以自己的努力打开这扇门时,祂就会进入:
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嗓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当人通过避开并远离如地狱和恶魔般的邪恶而移走它时,这扇门就打开了;事实上,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魔鬼,都是一回事;另一方面,无论你说良善,还是说主,也是一回事;因为主在一切良善里面,而魔鬼在一切邪恶里面。这一切清楚说明了这个问题的真相。
③如果良善及其真理在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之前被引入,或被引入的程度超过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那么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这是因为邪恶是更强大的,更强大者会得胜,即便当时不得胜,以后也会得胜。只要邪恶是更强大的,良善就无法被引入内室,只能被引到门厅,因为邪恶与良善无法共存,如前所述。仅在门厅的东西会被它那在内室的仇敌逐出,这意味着离开良善并回到邪恶的情形会出现,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
此外,人生命的基本快乐就是爱自己爱世界胜过一切。这种快乐不能立刻,只能逐渐被移走;这种快乐在人里面存留到何等程度,邪恶在他里面就强大到何等程度。这种邪恶决无法被移走,除非自我之爱变成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或对权力的爱以功用或服务,而不是以自我为目的;因为那时,功用或服务构成头,自我之爱或对权力的爱首先构成头下面的身体,然后构成行走的双脚。谁看不出,良善必须构成头,并且当它构成头时,主就在那里?良善与功用或服务为一。谁看不出,如果邪恶构成头,魔鬼就在那里?由于人必须接受某种文明道德的良善,甚至接受属灵良善的某种外在形式,所以谁看不出,这些构成脚和脚底,并被踩在下面?
人的生命状态必须翻转过来,在上的应在下,这种翻转不可能立刻实现,因为来自自我之爱和随之对掌权之爱的生命最大快乐,只能逐渐被削弱,并转化为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因此,主不能在这邪恶被移走之前引入良善,或引入的程度不能超过它被移走的程度;否则,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
④当人专注于邪恶时,许多真理能被引入他的理解力,并存在他的记忆里,但不会遭到亵渎。这是因为理解力不流入意愿,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由于理解力不流入意愿,所以许多真理能被理解力接受,并存在记忆里,不会与意愿的邪恶混合,因此圣物不会遭到亵渎。此外,从圣言或讲道学习真理,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并思想它们,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理解力必须利用存于记忆并从记忆进入思维的真理,教导意愿,也就是说,教导人当做什么。因此,这是改造的主要手段。当真理只在理解力中,并由此而在记忆里时,它们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
人的记忆好比某些动物的反刍胃,动物首先把食物吞到这胃里;只要食物还在那里,它就不在体内,而在体外。但当动物把食物从胃里提取出来,进行消化吸收时,食物就变成了它们生命的一部分,并滋养身体。不过,人的记忆包含的不是物质食物,而是属灵食物,也就是真理,这些真理本身是知识。只要一个人通过思考,可以说通过反刍或倒嚼把它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他的属灵心智就会得到滋养。正是人的意愿之爱想要这样做,可以说以自己的方式渴望并促使他把真理提取出来,以提供营养。这爱若是邪恶,就会对不洁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但若是良善,就会对洁净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它会以各种方式把不适合的东西分离、摒弃并逐出。
⑤然而,主以其圣治最为小心谨慎的是,在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他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前,意愿不会从理解力中接受任何东西,或说接受的程度不会超过邪恶被移走的程度。因为凡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会进入这个人,被归给他,以至于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于人从意愿所获得的生命本身里面,否则他就会灭亡。另一方面,这两者能共存于理解力中,在那里它们被称为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然而,它们不会在一起;否则,人就不能从良善看见邪恶,或从邪恶认识良善。相反,两者在那里就像房子的内外结构那样被区分和分离。当恶人思想并谈论善事时,他是从外在进行思考和谈论;但当他思想并谈论恶事时,却是从内在进行思考和谈论。因此,当他说善事时,他的言语可以说来自房屋的外墙。它好比表面完好,内里却虫蛀腐烂的水果,或好比龙蛋的外壳。
⑥如果过早或过多地接受,那么通过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混在一起,意愿就会玷污良善,理解力则会歪曲真理。当意愿专注于邪恶时,它会玷污理解力中的良善;理解力中被玷污的良善就是意愿中的邪恶,因为它会证明,邪恶就是良善,良善就是邪恶;邪恶会向反对它的一切良善如此行。邪恶也会歪曲真理,因为良善之真理反对邪恶之虚假;这一切是由意愿在理解力中行出的,而不是理解力凭自己行出的。在圣言中,对良善的玷污被描述为通奸,对真理的歪曲被描述为淫乱。这些玷污和歪曲是通过来自沉迷于邪恶的属世人的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的表象的确认或支持实现的。
自我之爱是众恶之首,就其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能力而言,它超过其它一切爱。它是通过滥用每个人,无论善人恶人,从主所获得的理性做到这一点的。它甚至能通过证明使邪恶完全看似良善,虚假完全看似真理。当它能利用上千个论据来证明,自然界创造了它自己,然后创造了人类和各种动植物,并且自然通过来自它的内在自我的流注而使人活着、理性思考并智慧地理解时,还有什么是它不能证明的呢?自我之爱之所以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是因为它赋予它的外表一种五光十色的灿烂光芒。这种光芒就是属于这爱的变得智慧的荣耀,以及显赫和掌权的荣耀,或说是爱在智慧,因而在地位和权力中的陶醉。
然而,一旦这爱证实这些原则,它就会变得如此盲目,以致它只看到,人是动物,并像动物那样思考;它甚至相信,动物要是能说话,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人。这爱若出于某种次要原因被引导相信,死后,人的某种东西仍旧活着,就会盲目到相信这也适用于动物;并且死后活着的这某种东西无非是生命的一种微弱呼吸,就像最终回到尸体的烟雾一样;要么,它就是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的某种活物,因而又盲又聋又哑,只是四处飞舞并思考。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疯狂的观点,自然界自身本质上是死的,它利用这些观点激起幻觉。这就是自我之爱所做的事,这爱本身是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或说对自我重要感的爱;就其都是属世的情感而言,人的自我或自我重要感就像动物的生命;而就其感知而言,由于这些感知来自这些情感,所以它就像一只夜鸟或猫头鹰。因此,凡不断将自己的思维沉浸于自我重要感,或自己的东西之人,都无法从属世之光被提升到属灵之光,并看见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任何东西。这爱因具有这种性质,然而又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故也善于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即便出于某种必要性,它不得不承认。
⑦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人陷入本章所论述的对圣物的最严重亵渎之中。正是由于这种危险性,主也允许生活上的邪恶和敬拜上的许多异端。关于对这些事的许可,可参看接下来的章节。
17.后来,我打听哪里能找到主张分裂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并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上前来,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怎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个位格自身或单独为神和主呢?若是这样,虽然口称一位神,但这和你们心里想的相去甚远,犹如南辕北辙。”对此,他们回答说:“相差没那么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是位格的三位一体的维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在这信中,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父神负责归罪与恩赐,子神负责代求与调解,圣灵神负责履行归罪和调解的服务。”
“你们怎么理解神性本质?”
“神性本质就是全能、全知、全在、无限、永恒、同尊同荣。”
“若这本质能使许多神成为一,那你们也可以再加上更多神,如第四位,就是摩西、以西结、约伯提及的、被冠以‘全能者’的神。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早就做过这种事,他们将相同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归给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哈迪斯、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墨丘利、维纳斯,尽管他们不会说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神。而且,如我所理解的,你们三个人在这方面的学问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本质,但你们无法将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
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是一,不能分割为三。它既是单独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分割和分开不适用于它。”
对此,我回敬道:“那就让我们好好讨论这个问题。你们如何理解‘位格’(person)?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位格’这个词不是指另一位当中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行存在物。这是‘位’一词的定义,教会领袖们都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
“这就是‘位格’的定义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子里面没有父的部分,圣灵中也没有父或子的部分了。由此可推知,每一位自行支配,拥有各自的权能,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沟通的意愿外,就没有能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任何事物了。那么,这三个位格岂不成了三个独立的神了吗?再仔细听:
你们已将‘位格’定义为自行存在者,所以你们是在说,存在三种实质,你们将神性本质划分为这三种实质了。然而,你们又说这是不能分割的,因为神性本质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它位格,甚至无法与其它位格沟通的属性,即定罪、调解和执行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由此除了推出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容我们讨论一下这些说法,然后再给你答复。”
当时旁边站着一位智者,听了这些辩论说:“我不愿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来看待如此高深的话题。撇开这些细节不说,我分明看出你们思想中有三位神的观念。但由于你们羞于在全世界面前公开这样说(若这样做,你们必被视为疯子和傻子),所以为了避免受辱,你们只好嘴上声称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不理会这番话;离开时,他们嘴里咕哝着从玄学摘选的一些术语。这提醒我,玄学是他们的三脚架,他们愿意通过这三脚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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