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2

232.⑷因此,主允

232.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论证这一点必须通过清晰的步骤来进行,原因有二:第一,它对人类救赎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对许可法的认识取决于对这条律法的认识,接下来的章节(234-274节)将论述这一点。它对人类救赎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刚才所述(226-227节),人若承认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事物,后来却又从中倒退,就会对圣物造成最严重的亵渎。所以为了揭开圣治的这个奥秘,好叫理性人能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它,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①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故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也是如此。

②主将良善和真理引入人的内层,只能到那里的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

③如果良善及其真理在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之前被引入,或被引入的程度超过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那么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

④当人专注于邪恶时,许多真理能被引入他的理解力,并存在他的记忆里,但不会遭到亵渎。

⑤然而,主以其圣治最为小心谨慎的是,在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他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前,意愿不会从理解力中接受任何东西,或说接受的程度不会超过邪恶移走的程度。

⑥如果过早或过多地接受,那么通过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混在一起,意愿就会玷污良善,理解力则会歪曲真理。

⑦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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