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74.记事三:
我看见远处有很多人聚在一起,他们头上都戴着帽子。一些人的帽子上系有丝带,以表明他们是牧师。有些人是平信徒,其帽子边缘饰有金带。他们所有人都是有教养、有学问的。我还看见一些人头戴无檐帽,这些人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我逐渐接近,听见他们正一起谈论不受限制的神性全能,声称,若神性全能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法则行进,那它就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只是一种能力,而非全能。他们说:“但是,谁看不出没有任何律法的强制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毫无疑问,当我们思想全能,同时又思想它被迫服从的秩序法则时,我们原先对全能的观念就会崩溃,就象胳膊倚靠一根断了的拐仗一样。”
他们发现我在旁边,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如同用锁链那样将神束缚起来的人?太狂妄了!你这样做等于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这信是我们得救的基础,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当中,而父神的全能就在它上面,圣灵的作工则是附属。圣灵作工的功效就取决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以使他只需谈论称义的丰盛,称义的丰盛凭神性全能而存在于那信中。但我们听说你看到我们的信中只有虚空,并无一物,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神性秩序。”听到这里,我打破沉默,大声说:“先学学神性秩序的法则,再打开你们的信。你们就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以及里面又长又弯的怪兽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解不开的结。但是,我们读到亚历山大看到戈耳迪之结时是怎么做的,他拔出刀来,将它一刀两段,从而切断这结,然后将它扔在地上,用脚踩踏。”
这番话让这些会众咬住了自己的舌头,他们想磨快它们,以作出尖刻的答复,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我上面的天开了,并听到那里有声音传来说:“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照着秩序的法则行事。”这声音又说:“神通过作为秩序的祂自己,凭秩序创造了整个宇宙,并使它服从秩序。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设立他自己的秩序法则,以使他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法则就是,人当信神,并爱邻舍;他越以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就越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越将自己与他,以及他与神结合起来。他的信就这样成为活的得救之信,他的行为也变成仁爱,而这仁爱也是活的,具有拯救的功效。不过,必须知道,神不断临在,不断与人相争,并作用在他身上,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因为若神强迫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他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他里面只留有神的居所,而这居所在地上和天上的所有人里面,甚至也在地狱的人里面。因为这是他们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而人在神里面的相应居所只存在于那些照圣言中所颁布的秩序法则生活之人里面;这些人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他们也要吃生命树的果子。而剩下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的周围,与那里的蛇交谈,吃它的果子。但此后,他们会被逐出天堂乐园。然而,并非神离弃他们,而是他们离弃神。”
戴有檐帽的人理解这些话,并表示同意。但戴无檐帽的人反对说:“这样的话,全能岂不受到限制?受到限制的全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回答说:“照着公义的律法公平行事,或照着爱通过智慧所铭刻的律法行事无所不能,这并不矛盾。相反,声称神能违背自己的公义和爱行事才是自相矛盾,因为这等于缺乏公平和智慧。若你们相信神能简单地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并赋予他一切救赎的恩赐和生命的奖赏,那你们的信就包含这种矛盾。不过,我会用几句话告诉你们神的全能到底是什么。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整个宇宙,同时将秩序植入宇宙万物。神还凭祂的全能维护整个宇宙,并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法则,直到永远。若有任何事物脱离秩序,祂就会将其带回,并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它的秩序法则。若教会脱离秩序,祂就会恢复它;若它彻底脱离,那祂就会亲自降世,通过祂所取的人形披戴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居所,通过他们建地狱。神照着他们各种不同的爱欲将天堂和地狱排列成各个社群或集合体;在天堂,这些社群和我们在世上所看到的天上众星一样多。祂将天堂中的各个社群联成一体,以便在祂眼里,他们如同一个人;同样将地狱的集合体联成一体,以便他们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这二者分开,以使地狱无法侵犯天堂,天堂也无法折磨地狱。因为那些地狱里的人照着天堂流入的程度而遭受痛苦、折磨。若非神时时刻刻这样做,这种野蛮的本性就会充斥人类,以致他们不再受任何秩序法则的约束,因此人类必要灭亡。若神并非秩序,全能就在秩序中,这些及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完这些话,那些头戴有檐帽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将帽子夹在胳膊底下离开了。在灵界,聪明人都戴着有檐的帽子。而那些头戴无檐帽的人则不然,这种人都是秃顶,秃顶表示愚蠢。后者离开去了左边,前者离开去了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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