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1

231.由于对圣物的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真实的基督教 #507

507.记事五:

507.记事五:
有一次,与天使交谈时,我最后提到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恶欲。其中一位说:“在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在我们天使看来,有私欲的人就跟傻子一样;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摆脱这种愚蠢,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仅限于外在的理性中。但当处于理性状态时,尽管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却仍渴望从理性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就好像他们正在拿强迫和不快换回自由和快乐。所以,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才智。
每个人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共性之爱构成,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发挥功用之爱,这爱是属灵的;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之爱,这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之爱,这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说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或说对拥有财富之爱构成胸、腹;而自我之爱,或说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脚和脚掌时,人才是真正的人。但是,若尘世之爱构成头,人只不过是个驼背而已;而若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不像是双脚站立的人,而像一个倒立的人,手掌撑地、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
当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干和双脚时,这人便在天堂显现,拥有天使般的容颜,头上环绕美丽的彩虹;但若尘世之爱或对财富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灰白如死尸,头上有黄环;若自我之爱,或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于是,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才智;头上有白环,脸面幽暗、带有火光代表那人的聪明才智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内在或里面却是愚蠢。而且,这种人在肉身时是明智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的。若不靠着主,无人在灵里有智慧;人在被主重生和新造时,就会变得智慧。”
说完这番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从裂口上来一个魔鬼,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我问道:“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使自己如同至高者,所以被扔下来,就像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我的那样。”其实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既被扔下来,那你又如何从地狱上来的?”他回答:“在那里,我是魔鬼;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白环吗?你若愿意,也必看出,我是道德中的道德,理性中的理性,甚至属灵者中的属灵者。而且,我还能讲道呢!”我又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不可欺诈,不可奸淫,离弃一切地狱爱欲。其实当时我是路西弗,甚至自称魔鬼,以此诅咒自己,以便我可以被捧上天。这也是我为何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恰如其分。不过,个中缘由已揭示给我: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尽管这缘由已揭示给我,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已将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骄傲到对抗祂的程度。”
最后我问:“既然你自己就是一个欺诈者和行淫者,那你怎么讲得出来呢?”他回答:“我处于外在或肉身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灵里时,又是另一回事。在肉身,我是个天使;但在灵里,是个魔鬼。因为在肉身时,我在理解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把我提上去,而意愿却把我拉下来。处于理解期间,我的头上有白环;但当理解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意愿的工具,也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那环便逐渐变暗,直至消失;出现这种情况后,我就无法再升入这光中。”然而,他突然看见天使与我同在,脸就变红了,声音尖锐刺耳,头上的环也变黑了,又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通过自己的耳闻目睹,得出这样的结论:决定一个人品质的是他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因为意愿能轻易地将理解拉到它这边,并使它成为奴隶。
于是,我问天使:“魔鬼的理性从何而来?”他们说:“它源于自我之爱的荣耀,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其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根据他的知识提升,但意愿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得以提升。因此,哪怕出于自我之爱夸耀自己的名声、从而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不过,这种情形发生在他们沉浸于理解的思维之时,而非沉浸于意愿的爱之时。意愿之爱主宰内在人,而理解的思维主宰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何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用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这是为了人能通过神、却又貌似完全凭自己进行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肉体。正因后者向下,所以人貌似完全自主思考,而事实上,他的思维是由神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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