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1

231.由于对圣物的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真实的基督教 #389

389.记事五: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档从天上降到精灵界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主教,还有下级教士和长老。这份文档劝诫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天地之神,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唯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档,还有很多人认真思考并明智谈论了其中的内容。但领受之后,他们又彼此说:“我们去听听主教的意见吧。”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反对并拒绝它。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由于在世时所吸收的虚假而已变得心硬。因此,简短地商讨之后,他们将这份文档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做完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一阵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之前要接受的打算,然后,他们原本明亮的在属灵问题上的判断之光忽然熄灭了。再次劝诫徒劳无用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尽管我无法看到有多深,但它却沉没在那些单单敬拜主、反对唯信称义之人的视线之外了,
几天后,我看见约一百人从这个小区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靠近我,其中一位说:“请听听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们沉下去后,就发现一个看似沼泽样的地方,很快又像干地,后来变成一个小镇,很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第二天,我们聚在一起商讨该做些什么。许多人说,我们应当去教会的两位主教那里,礼貌地指出:由于他们将文档退回它所来的天堂,才导致这种事临到我们。我们还选出几个人作为代表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教会和宗教信仰更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听到有人说,我们享有最强烈的福音光照。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天上得到启示,这启示伴随着这样的理解力:如今的基督教界再没有一个教会,因为没有了宗教信仰。’
主教说:‘你说的这都什么呀?教会不就在有圣言、知道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它们属于教会,因为它们构成教会。但它们是让教会在人里面,而不是在人外面。’他继续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导基于保罗所说的一句被错解的话,而不是基于圣言的地方吗?若不靠近这个世界的救主,就是教会的神祂自己,教会还能存在吗?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唯信拯救,而不是信与仁一起拯救?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仅仅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会将一切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整个宗教信仰就在于良善,整个教会就在于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发自内心欣然接受从天上传下来的文档,我们的命运将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说:‘你的话定位太高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你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的孩子。’然而,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前辈啊,请听!照你的信条,人在想象行为中的信时,岂不类似一块木头?一块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照你的想法,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的信条,既然一切拯救力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人们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凡不解这些奥秘的人都无法内在地知道救赎的方法。你的方法是外在的,只适合普通百姓。若你愿意,随你便吧。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的事务上,人凭自己没有丝毫能力。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愤慨地回复道:‘对于你所说的唯信称义的奥秘,我不比你知道的少!坦白告诉你,我在你所谓的奥秘中,除了幽灵外,没有看见任何内在的东西。宗教信仰不是要承认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是善之本,魔鬼是恶之本,不是这样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善是神的、来自神而行善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吗?因为恶是魔鬼的、来自魔鬼而停止作恶不就是避开并憎恶魔鬼吗?换一种方式说: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称义并得救的信,或换句话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你们去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善行吗?或教导你们避开邪恶,因为它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固执地认为,这二者当中都没有救恩。你所说状态的信,就是你称之能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不是和行为中的信是一回事吗?你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都排除在外,因你在自己的奥秘中声称,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人怎能凭自己所行之善而得救,既如此,那么这信如何得到完善呢?此外你还说,人所行之善还有不邀功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属于基督。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自己,因而是渴望自己称义与拯救。你又说,圣灵会成就一切,无需人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人如何能行出一件善事?既然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质上根本不是善,那么何必要有人的额外良善呢?诸如此类。
“‘还有很多其它问题。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诡辩和哄骗,旨在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善行,以便牢固确立你们唯信的教义。因为你们在关乎信,以及总体上关乎属于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照神形像所造的人。而人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信和爱、言和行的能力,尤其在属灵的事务上,因为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果人在属灵事务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圣言、教会和宗教,以及敬拜成什么了?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爱。可是,仁却是信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是信的灵魂和本质,那么脱离仁之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纯粹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雅各声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雅各书2:14-26;3:13-15)。’
“这时,其中一位主教一听到他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勃然大怒,扯下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前面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它有七头,脚如熊,身如豹,嘴如狮,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还像被造来叫人拜的兽像(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这个地面裂开了,这怪兽沉了下去。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进入天堂之光,就是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这就是与那一百个同伴从低地上来的精灵告诉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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