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388.记事四:
我曾与启示录中龙所指的一些人对话,其中一个人对我说:“跟我来,我会向你展示娱乐我们眼目和心灵的表演。”于是他带我穿过一片黑暗的树林,爬上一座小山冈,我由此可以观看龙的娱乐。我看见一座环状圆形露天剧场,四周是一圈圈的阶梯座位,观众都坐在上面。从远处看,那些坐在最下面的人就像萨梯(希腊与罗马的森林之神,色欲极强)和普利阿普斯(希腊与罗马的男性生殖神);有些人所穿的衣服仅遮蔽下体,有些人则没穿衣服,赤身露体。这些人上面坐着嫖客和妓女;我从他们的姿势看出他们是这类人。然后,龙对我说:“现在,你将看到我们的表演。”然后,我仿佛看到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被放进了马戏团的竞技场;它们进来后,大门开了,好象有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冲了进来。这些猛兽残暴地攻击这些牲畜,将其撕成碎片,残杀它们。血腥杀戮之后,萨梯们将沙子洒在它们被杀的地方。
然后,龙对我说:“这些就是令我们赏心悦目的表演。”“滚开,你这个恶魔!”我回应说,“你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剧场变成硫磺的火湖。”他闻言笑了笑走开了。事后,我开始思考,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我心里得到一个答复:只要这些人还在灵界,这种事是可以的;但是,一旦他们在那里的日期满了,这类戏剧场景就会转化为地狱的折磨。
我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那龙想象的结果。因此它们并非真的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而是他们使所憎恨的教会各样真正良善和真理所显出的形像。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则是那些看似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之人的欲望所取的形像。仅遮蔽下体的人是那些以为罪恶不会显现在神面前的人;而穿衣服的人则是那些以为罪恶会显现,但只要有信,就不会受它们诅咒的人。嫖客和妓女则是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因为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灵界,从远处看,一切事物都看似它的对应物,并且当这些对应物显为可见形式时,它们就被称作具有类似尘世事物的物体形式的属灵事物的代表物。
后来,我见他们从树林里出来了,那龙在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们中间,后面跟着仆人和营妓,就是那些嫖客和妓女。一路上,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这时,我听见他们彼此的讨论。他们说,他们发现草地上有一群绵羊和羊羔。这表明不远处有一座耶路撒冷城,它的主要特征是仁爱。他们说:“我们去攻打那城,赶出里面的居民,夺走他们的财物。”于是,他们靠近那城,可它四周有城墙,城墙上还有天使把守。他们只好商量说:“我们不如用计夺城,派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能颠倒黑白,给一切事物涂上任意色彩。”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精通形而上学的人,他能把真实的观念转换成术语概念,用各种公式掩盖事实真相,然后像翅膀下夹着猎物的鹰一样飞走。此人还被指教和这些市民当说的话,即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伴,他们希望被准许进城。他来到城门前敲门,门开了,他说,他想和这城里最有智慧的人对话。他进去后被引见给一个人,他对此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的弟兄们都在城外,请求准许进城。他们在宗教信仰上和你是同伴。我们与你一样,都认为信与仁是宗教信仰的两个要素。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你们说仁是首要的,信出自仁;而我们说信是首要的,仁出自信。只要这二者我们都相信,谁在前谁在后又有什么关系呢?”
城中的这位智者说:“我们俩就别单独讨论这个话题了,还是当着众人的面谈论吧,好让他们做个评委和裁判。要不然,我们没法下结论。”很快就召集起更多的人,这位龙使者将先前的话又向他们重述了一遍。然后,智者作出以下答复:“你刚才说,只要认同仁与信是构成教会及其宗教信仰的要素,至于哪一个在教会中是首要的则无关紧要。然而,这二者之别犹如在先者与在后者,原因与结果,主因与工具因,本质与形式之别。我用这些术语是因为,我发现你精通形而上学,我们将这样的学问称为纯粹的诡辩术,而有些人则称之为巫术。不过,我们先把这些术语放到一边。这二者之别还犹如在上者与在下者之别。或确切地说,若你肯相信的话,就象这个世界中那些住在高层之人的心智和那些住在低层之人的心智之别。因为首要的构成头和胸,而它的衍生物则构成脚和脚底。不过,首先要看看,我们在仁与信的定义方面是否达成一致。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信则是源于对神、救赎和永生的信靠的思维。
龙使者回应说:“我同意信的定义,也同意仁是为了神的缘故而行善的情感,因为这是祂的诫命,但却不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在他部分认同又部分不认同之后,智者说:“难道情感或爱不是首要的?难道思维不是由此衍生的?”龙使者说:“这个,我否认。”不过,智者回答:“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人难道不是出于某种爱而思考吗?若拿走爱,他还能思考吗?这就象将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一样。倘若拿走,你还能讲话吗?而且,声音属于爱的某种情感,而言语属于思维,因为正是爱发声,正是思维讲话。这还象火与光。若拿走火,光岂不会消失?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属于爱,信属于思维。难道这样你还不明白首要事物是次要事物的全部,就象火与光吗?由此还清楚可知,若不将首要事物摆在首要位置,你就无法得到次要事物。所以,若你将属于第二位的信摆在了第一位,那么在天堂,你必象一个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或象倒立身子、用手掌行走的小丑。若这就是你在天堂的形像,那么你的善行,就是行为中的仁爱又会是什么样呢?岂不像是那小丑用双脚所做的那类事,因为他无法用手来做?这就是为何你们的仁爱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因为它是颠倒的。”
龙使者理解这一点,因为所有魔鬼在听闻真理时都能理解。但他无法保持在记忆中,因为对邪恶的情感(本质上是肉体的情欲)会回过头来将真理的思维驱逐出去。后来,智者以各种方式说明,信若被视为首要的,纯粹是属世的,是缺乏属灵生命的信念,因而根本不是信。他补充说:“我几乎可以说,你们的信,就和有关莫卧儿帝国、其中的钻石矿、那个帝王的宝库或宫廷的思维一样,里面没有任何灵性。”闻听此言,龙使者怒气冲冲地走了,向城外的同伴报告。当他们听说,仁爱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时,全都大声叫嚷:“这简直是个谎言!”龙自己也大喊:“多么离谱啊!所有仁爱的行为若是为了救赎的缘故而做出的,岂不是在寻求功德?”
然后,他们彼此商量说:“我们不如召集更多人马,围攻这城,把这些仁爱的典范赶出去。”但就在他们试图行动时,火光突然从天而降,烧灭了他们。不过,天上的火是一种表象,显示出他们对城中百姓的愤怒和仇恨,因为这些人将信的位置从第一位丢到了第二位,确切地说,把它搁在了仁之下的最末位,还声称这样的信不是信。他们看似被火吞噬,是因为他们脚下的地狱打开了,他们全都被吞没了。在最后审判之日,类似事件在很多地方发生。这也是启示录中这段经文的含义:
龙要出来迷惑四方的列国,叫他们聚集争战。他们上来地面,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示录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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