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334.记事三:
这事过后,其中一位天使说:“请随我到那些喊‘多么有智慧’的人那里去,你将看到怪人,有人的脸和身体,却不是人。”“那他们是动物吗?”我问道。“不,”天使答道,“他们不是动物,而是野兽般的人。他们根本看不出真理是不是真理,然而,却能随意使事物看似为真。我们把这种人叫做证明贩子。”我们循声而去,直到它的源头,发现有一组人被人群围着。人群中似乎有一些出身高贵的人,正在聆听这组人证明他们所说的一切,并且一致同意,彼此附合,转向左右说:“多么有智慧啊!”。
但天使对我说:“别靠近他们,从这组人中叫出一个人来。”于是,我们叫出一个人,把他带到一边。我们讨论了各种问题,他将每一点都证明得如此彻底,以致它看似完全正确。然后,我们问他能否证明反面,他说,和证明前一个一样容易。这时,他公开说出心里话:“何为真理?除了人使之为真的东西外,还有本质为真理的事物吗?随便你说点什么,我都能使它成真。”于是我说:“那请证明‘信是教会的一切’。”他照做了,而且如此娴熟、巧妙,连在场的学者都鼓掌表示赞赏。我又让他证明“仁是教会的一切”。他也照做了,接着还证明了“仁对教会一点用没有”。无论正面反面,他都能用这种似是而非的论据盛装打扮、巧加装饰,以致旁观者彼此相视说:“他岂不是有智慧的吗?”但我说:“难道你不知道过良善的生活就是仁爱,拥有正确的信念就是信仰吗?凡生活良善者,不也有正确的信念吗?所以,信是仁的一部分,仁是信的一部分。难道你看不出这是真理?”他说:“等我证之为真时就会明白。”一番证明后,他评论说:“现在,我明白了。”但很快,他又将其反面也证为真理,然后说:“我还看到这也是正确的。”闻听此言,我们暗自发笑,说:“它们不是自相矛盾吗?你如何看出两个对立的命题都是正确的?”他被我们的反应惹恼了,回答说:“你们错了。这两个命题都是正确的,因为真理只不过是人证之为真的东西。”
站在旁边的一个人在世时是最高级别的大使。他听到这话,惊讶地说:“我承认世上有这样的事,但你还在发疯。你能证明‘光是暗,暗也是光’吗?”“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了”,他答道。“什么是光和暗,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当眼睛不在阳光下,或目不转睛地盯着太阳看时,光不就变成暗了吗?谁不知道此时眼睛的状态变了,然后光就看似暗了?反之,当眼睛恢复正常时,暗不就看似光了吗?猫头鹰不就看夜晚的黑暗如白昼的光明,看白昼的光明如夜晚的黑暗吗?事实上,它看太阳本身就像一个幽暗模糊的球体。如果人有猫头鹰那样的眼睛,他会视哪一个为光明,哪一个为黑暗呢?那么,光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既如此,光岂不是暗,暗岂不是光?所以,正如这个命题是正确的,那个命题也是正确的。”
之后,大使又让证明贩子证明乌鸦是白的,不是黑的。“这也很容易”,他说,“拿一根针或一把剃刀来,拨开乌鸦的羽毛和羽管看看,里面不是白的吗?拔掉这些羽毛和羽管,再看看乌鸦裸露的皮肤,它不也是白的吗?乌鸦全身的黑色只是一片阴影而已,怎能据此判定乌鸦的颜色呢?请教一下光学专家,他们会告诉你,黑色纯粹是阴影。将一块黑石或黑玻璃碾成粉末,你会看到这些粉末是白色的。”“但是”,大使说,“当你看到乌鸦时,它看上去不就是黑的吗?”证明贩子说:“也许吧。不过,作为一个人,你岂能将想法建立在表象之上?诚然,你可以根据表象说乌鸦是黑的,但却不能这样想。例如,你可以根据表象说,太阳升起,移动和落下。但作为一个人,你不能真这样想。因为太阳静止不动,是地球在转动。这和乌鸦一个道理,表象仅仅是表象。无论你怎么说,乌鸦全然是白的。当它老去时,还会变白,我曾亲眼见过。”
我们让他说心里话,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除了人证之为真的东西外,再没有真理存在。他回答说:“我发誓,我真是这么想的。”然后,大使问他能否证明自己疯了。他说:“能,不过,我不想这么做。人人都是疯子。”后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被送到天使那里,以检查他的本质。查验完毕,天使说,他没有一丁点领悟力。“原因在于,”他们说,“就他而言,理性层面之上的一切都关闭了,只有该层下面的东西敞开着。天堂之光在理性层面之上,属世之光在它之下。正是属世之光使人随意证明一切。但是,若无属灵之光流入属世之光,人就无法看到某个真理是不是真的,因而也无法看到某个虚假是不是假的。看清真、假的能力出自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天堂之光,而天堂之光出自天堂之神,也就是主。所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既不是人,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野兽般的人。”
我问天使这类人的命运如何,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因为天堂之光是人生命的源头,人的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他说:“独自一人时,这类人无法思考或谈论任何事,而是像机器那样无声站立,仿佛酣睡过去。不过,他们一听到动静就会醒来。”接着,他补充说:“凡内心深处邪恶之人都会变成这个样子。天堂之光无法从上流入他们,只有某种灵性(spirituality)经由尘世进到他们里面,他们由此获得堆砌证据的能力。”
他说完这番话后,我听见其中一位检查他的天使说:“根据你所听到的,做一个大致结论。”于是,我总结如下:能随意证明一切并非聪明人的标志;能看出真理是真的,虚假是假的,并证明之,这才是聪明人的标志。此后,我朝那组证明贩子和围着他们叫喊“多么有智慧”的人群所站之处望去。看哪,一片乌云突然遮住他们,云中飞舞着尖叫的猫头鹰和蝙蝠。我被告知:“云中飞舞的猫头鹰和蝙蝠就是他们思维的对应和显现。因为在灵界,将虚假证明得如同真理,就表现为夜鸟的形像。其眼睛的内在只能被虚假之光照亮,这光能使它们在黑暗中看到物体,如在光明中看到那样。人若将伪命题证明得如同真理,随后信以为真,还称之为真理,就会有这种类似、虚假的属灵之光。他们的视觉全都在后面,而不是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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