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0.对圣物的亵渎就是十诫中的第二诫所提到的,即:“不可亵渎神的名”。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表示,决不可亵渎这个名。在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神的名”,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爱与智慧的品质而拥有一个名字。一旦有人进入一个社群或一群人当中,他就立刻被赋予一个表明他性质的名字。这种起名是通过属灵的语言实现的,这种语言具有这种性质:它能命名一切事物,因为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当多个字母组合成一个词,如组合成一个人的名字时,这些字母就包括了该对象的整个状态。这是灵界的奇事之一。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神的名”表示神,以及在祂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由于圣言是神性发出,也就是神的名,并且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圣言,所以它们也是“神的名”。这一切清楚表明,十诫中的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是什么意思,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又是什么意思。在新旧约的许多地方,“神的名”和“主的名”,其含义都差不多(如马太福音7:22; 10:22; 18:5, 20; 19:29; 21:9; 24:9-10; 约翰福音1:12; 2:23; 3:17-18; 12:13, 28; 14:14-16; 16:23-24, 26-27; 17:6; 20:31等等; 以及旧约中的许多地方)。
人若知道这“名”的含义,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42)
人若认为“先知的名”、“义人的名”和“门徒的名”在此仅仅是指一个先知,一个义人和一个门徒,就只能认识字义。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先知的赏赐”,或“义人的赏赐”,或给一个门徒一杯凉水所得的“赏赐”。然而,先知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义人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一个门徒”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一些属灵事物之人的状态;“一杯凉水”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
“名”表示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状态的性质,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按名叫羊”表示教导并引领凡照着自己爱与智慧的状态而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门”表示主,这从第9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9)
这一切清楚表明,人若要得救,必须靠近主自己;凡转向祂的,就是“羊的牧人”;凡不转向祂的,就是“贼和强盗”,如约翰福音(10:1)所说的那样。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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