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9

229.⑶亵渎圣物的

229.⑶亵渎圣物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从最一般意义上讲,亵渎是指各种不敬;因此,亵渎者是指所有从心里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由此而来的本质上为神圣事物的教会属灵事物,还不虔诚地谈论它们的不敬之人。我们在此论述的不是这类亵渎者,而是那些宣称信神,明确肯定圣言的神圣并承认教会的属灵事物之人;然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只是口头上这样说。这些人之所以犯亵渎罪,是因为来自圣言的某种神圣之物在他们里面并在他们当中,他们亵渎的,正是在他们里面,并构成他们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部分的这某种神圣之物。但否认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不敬之人里面没有能被亵渎的神圣之物。他们的确是亵渎者,但本身不是亵渎的。

最后的审判(续) #11

11.⑶在对他们进行

11.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人的一切光照或启示都从主经由天堂而来,它通过一种内在途径进入。只要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存在这类灵人的会众,人就无法得到光照或启示。这就像阳光被乌云遮挡;或当太阳因月球的介入而发生日食时,阳光被遮挡一样。因此,主所启示的事要么不被理解,要么即便被理解,也不被接受,或即便被接受,后来却被窒息。既然横亘在中间的这一切会众都通过最后的审判被驱散,那么第⑷点就显而易见了,即: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的交流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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