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9

229.⑶亵渎圣物的

229.⑶亵渎圣物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从最一般意义上讲,亵渎是指各种不敬;因此,亵渎者是指所有从心里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由此而来的本质上为神圣事物的教会属灵事物,还不虔诚地谈论它们的不敬之人。我们在此论述的不是这类亵渎者,而是那些宣称信神,明确肯定圣言的神圣并承认教会的属灵事物之人;然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只是口头上这样说。这些人之所以犯亵渎罪,是因为来自圣言的某种神圣之物在他们里面并在他们当中,他们亵渎的,正是在他们里面,并构成他们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部分的这某种神圣之物。但否认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不敬之人里面没有能被亵渎的神圣之物。他们的确是亵渎者,但本身不是亵渎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2

SS92.真理的表象

SS92.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的真理,可能取自圣言,被当成了裸露的真理;当人们确认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了虚假;这一事实从一直存在,并仍存在于基督教界的许多异端邪说明显看出来。异端邪说本身并不伤害人。伤害人的,是邪恶的生活,以及利用圣言和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邪说中的虚假。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其父母的宗教信仰中,并且从小被引入其中,后来持守它,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忙着自己的事情。那将人定罪的,是活在邪恶之中,确认虚假,甚至到了毁灭纯正真理的地步。因为人若留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信神(在基督教界则信主,尊圣言为圣),并出于一种宗教原则照十诫生活,就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他一听见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真理,就能信奉它们,并被引离虚假。然而,如果他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仍然存在,无法根除。一旦确认虚假,这个人就实际上宣誓效忠于它,如果它迎合了他的自我之爱和对自己智慧的骄傲,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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