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8.不知道神圣之物的人是不会如此亵渎它们的,因为不知道它们的人不可能首先承认它们,然后又否认它们。这意味着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对主及其救赎和拯救一无所知的人当拒绝接受这种神圣的信仰,甚至出言反对它时,不会亵渎这种神圣。犹太人本身也不会亵渎它,因为他们从小就不愿接受并承认它。如果他们接受并承认了,后来又否认,情况就不同了;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只是表面上承认它,其实内心是否认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假冒为善的人。但那些通过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而亵渎神圣之物的人,就是那种一开始接受并承认它们,后来又倒退并否认的人。
在童年早期和少年时代对这些事物的接受和承认不在讨论中;每个基督徒都是这样。这不是亵渎,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出于任何理性和自由,也就是出于意愿以理解力来接受并承认属于信和仁的神圣事物,只是凭记忆出于对教师的信赖而接受的。如果他们照着这些原则生活,那么这种生活是出于一种盲目的顺从。然而,当人随着逐渐长大成熟而进入自己的理性和自由中时,他若承认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又否认它们,就会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从一个人变成前面所描述的那种怪物。相反,如果人从他到了理性和自由,也就是自主的年龄之时起,甚至在童年早期就处于邪恶,但后来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那么只要保持在其中,他就不会将两者混在一起。因为那时主会把他以前生活的邪恶与后来生活的良善分离。这就是发生在所有悔改之人身上的事。对此,下文(279-280节)会有详述。
51.在圣言中,公义用来论及爱,公平(或判断)用来论及智慧。为此,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这二者就是神借以在全世界掌权的工具:
公义和公平是祢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耶和华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耶利米书9:24)
耶和华被尊崇,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耶和华要使祢的公义如光发出,使祢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祂要按公义审判祢的民,按公平审判祢的困苦人。(诗篇72:2)
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判词,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祢归我。(何西阿书2:19)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回转的人必因公义而得救拔。(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经上在其它地方也提及要施行公平和公义(以赛亚书1:21;5:16;58:2;耶利米书4:2;22:3,13,15;以西结书18:5;33:14,16,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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