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6

226.⑵如果一个人

226.⑵如果一个人后来远离这些属灵事物,并转向对立面,他就会亵渎圣物。对圣物的亵渎有很多种,我将在下面的章节论述它们;但这种是最糟糕的,因这种亵渎者死后不再是人。诚然,他们活着,但不断陷入荒诞的幻觉,觉得自己似乎正在高空飞翔;当他们停在那里时,便玩弄被他们视为真实事物的幻想。他们因不再是人,故不能称为“他或她”,只能称为“它”。事实上,当他们暴露于天堂之光下时,看上去就像骷髅,有的像骨头颜色的骷髅,有的像火一般的骷髅,有的则像烧焦的骷髅。世人不知道这种亵渎者死后会变成这个样,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其中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当一个人一开始承认神性事物,也相信它们,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时,他就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当这些东西被混在一起时,它们无法分离,除非整个都毁坏。要澄清这一点,需按以下顺序阐明这几个要点:

①凡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

②但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

③然而,如果人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实现。

④然后,他将良善与邪恶完全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

⑤由于良善与邪恶必须在每个人里面分离,但在这样的人里面无法分离,所以他在真正为人本性的一切事物上都被毁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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