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谁不明白外在源于内在,因而从内在获得它的本质?凭经验谁不知道,外在能呈现出与它从内在所获得的本质不同的一种表象?这种表象在伪善者,阿谀奉承者和伪装者身上是显而易见的。人能从外表上模仿其他人的性格,这从演员和模仿者身上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知道如何扮演国王、皇帝,甚至天使,模仿他们的语气、言语、表情和动作,仿佛他们就是这些人,尽管他们只是演员。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说明,人在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上同样能装腔作势、趋承附和。此外,众所周知,许多人就是这么做的。
因此,当本质上的内在是属地狱的,而形式上的外在似乎是属灵的,然而如前所述,外在从内在获得它的本质时,可能有人会问,这本质在外在藏于何处。它没有表现在动作、语气、言语或表情上,但从内在隐藏于这四者当中。它从内在隐藏于它们当中,这一点在灵界透过这四者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从自然界进入灵界时(这是他死亡时所发生的情形),他会把他的外在与肉体一道抛在身后,只保留他储存在灵里的内在。这时,如果他的内在是属地狱的,那么他就看似一个魔鬼,正如在世时他在灵里的样子。谁不承认,每个人当离开肉体时,都会丢弃外在,当成为一个灵人时,都会进入内在?
对此,我要补充的是:灵界有一种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的共享和交流;这意味着在那里,除了自己实际所想的东西外,没有人能说任何话。而且,在那里,每个人的脸都会改变,变得像他的情感;因此,其他人从他脸上就能看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时伪善者被允许说他们没有在想的东西;但他们说话的语气听上去与他们的内在想法完全不一致,通过这种不一致就能认出他们。这清楚表明,内在就深深隐藏于外在的语气、言语、表情和动作中;这一点不为自然界的人所察觉,但对灵界的天使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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