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2

222.⑴人能被允许

222.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这是因为人有理性和自由;他凭理性可以被提升到几近天使的智慧,凭自由可以被提升到一种无异于天使之爱的爱。然而,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智慧的性质。如果爱是属天和属灵的,那么智慧也会变得属天和属灵。但如果爱是属魔鬼和地狱的,那么智慧也是属魔鬼和地狱的;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因而在其他人眼里,这种智慧看上去是属天和属灵的;但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其本质而言,它是属魔鬼和地狱的,是在这个人的外面,而不是在他里面。人们之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是属世的,并在属世层面来看和听,外在形式是属世的。但在天使看来,内在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在属灵层面来看和听,内在形式是属灵的。

由此可见,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仅被允许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世之爱,不会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灵之爱。这是因为人能允许自己进入属世之爱,但唯独主能允许他进入属灵之爱。人若被允许进入属灵之爱,就会被改造;但若只被允许进入属世之爱,就不会被改造。这种人大多是伪善者,其中许多是耶稣会会士;他们内心根本不信神性,表面上却像舞台上的演员一样玩弄神性事物。


圣爱与圣智 #427

427.(22)仁和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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