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2

222.⑴人能被允许

222.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这是因为人有理性和自由;他凭理性可以被提升到几近天使的智慧,凭自由可以被提升到一种无异于天使之爱的爱。然而,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智慧的性质。如果爱是属天和属灵的,那么智慧也会变得属天和属灵。但如果爱是属魔鬼和地狱的,那么智慧也是属魔鬼和地狱的;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因而在其他人眼里,这种智慧看上去是属天和属灵的;但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其本质而言,它是属魔鬼和地狱的,是在这个人的外面,而不是在他里面。人们之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是属世的,并在属世层面来看和听,外在形式是属世的。但在天使看来,内在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在属灵层面来看和听,内在形式是属灵的。

由此可见,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仅被允许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世之爱,不会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灵之爱。这是因为人能允许自己进入属世之爱,但唯独主能允许他进入属灵之爱。人若被允许进入属灵之爱,就会被改造;但若只被允许进入属世之爱,就不会被改造。这种人大多是伪善者,其中许多是耶稣会会士;他们内心根本不信神性,表面上却像舞台上的演员一样玩弄神性事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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