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1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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