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538.当靠近主神救世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救赎主和救主,其属性是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连同公义;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教会是祂的羊圈。新约许多地方都祂的这一诫命:人当靠近、敬拜和爱慕祂。在约翰福音这段经文中,主教导我们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不可“从别处爬进去”表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祂是不可见的,因而无法被靠近,也不能与人联结。这就是为何祂降世使自己显为可见,并且可靠近,也可联结的原因,唯有这样人才能得救。因为除非在靠近神时,我们将祂作为一个人来思想,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是虚妄;它们会塌陷,如同将视线投向整个宇宙,即投向茫茫太空,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所触及的物体。
神本身自永恒就为一,祂降临世间。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明显可知,因为祂凭至高者的能力经由圣灵成孕,因此祂的人身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因神是不可见的)的神性本身;并且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性,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2, 34, 35)。由此还可知,靠近主神救主,就是靠近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神,主,圣灵以及三位一体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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