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303.就属天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与主结合,由于出离地狱得到保护而通向平安。安息表示休息,在至高义上表示“平安”(peace)。因此,主被称为“和平之君”,祂称祂自己为平安。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7)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耶和华救赎我命,使我得享平安。(诗篇55:18)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稳的住处、平静的安歇所。(以赛亚书32:17,18)
耶稣对所差遣的七十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5,6;马太福音10:12,13,14)
耶和华将平安赐给祂的百姓;公义与平安彼此相亲。(诗篇85:8,10)当主自己向门徒们显示时,祂说:“愿你们平安”。(约翰福音20:19,21,26)
而且,《以赛亚书》(65,66章等)论述了主把他们所带入的平安状态。将被带入这种状态的人就是那些被接纳到新教会,也就是主当前正在建立的新教会之人。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一书可以看出,天堂天使和那些在主内之人所享有这种平安,其本质如何。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为何主称祂自己为安息日之主,也就是安息与平安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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