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1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圣爱与圣智 #282

4.1永恒之主,就是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82.世人都知道,并且凡有智慧的人出于一种内在觉察也都承认有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人们还从圣言知道,神,宇宙的创造者被称为“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动词“存在”,因为唯独祂存在。永恒之主就是那耶和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通过引用取自圣言的大量证据而得以证明。耶和华被称为永恒之主,因为耶和华取了一个人身,以拯救人们脱离地狱;祂还吩咐自己的门徒称祂为主。所以,在新约,耶和华被称为“主”,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而在新约: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类似的替换可见于福音书中取自旧约的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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