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171.创造通过上述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不断朝这个最终目的发展,因为这三者同样存在于主造物主里面,如刚才所述;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朝最终目的发展的总体过程中,受造宇宙相对来说是中间目的。因为功用的形式不断被主造物主照它们的秩序从大地提升到人那里;就肉体而言,人也来自大地。然后,人通过从主接受爱与智慧而被提升。此外,为叫人能接受爱与智慧,所有方法都已被提供;人也如此被造以至于能接受它们,只要他愿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便只是大体上),创造的目的在最表层的事物中取得形式;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回归造物主,并能有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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