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21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7

SS57.⑶然而,要

SS57.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启示(或译为光照)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启示。启示之所以唯独来自主,是因为主存在于圣言的一点一画中。启示之所以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是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就是祂自己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被爱,因为它是神性真理(并且当得到应用时,它就被爱)时,主就在它里面与人同在。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21, 23)

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处于启示的人,圣言对这些人来说,是发光和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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