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⑷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在人里面的结合就是主的圣治。然而,这些事无法进入理解力的最初感知,除非按顺序排列它们,并按这顺序展开并清楚解释之,故顺序如下: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这些事需通过解释才能被置于更清晰的光中。
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属世和短暂之物是指人首先进入的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人一出生就进入其中,以便他今后能被引入更内在、更高级的事物。因为最表层和最末后的事物是容器,这些东西在自然界。这就是为何没有哪个天使或灵人是如此直接被造的,而都是先生而为人,从而被引入更高级的事物。因此,他们都拥有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这些事物本身是稳定不变的,他们的内层在它们里面并通过它们才能保持联结。
然而,一开始,人会披上自然界更粗糙的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他的肉体;但他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自然界中最接近属灵事物的更纯净的事物,然后这些事物成为他的容器。此外,一切内层或高级事物同时存在于最外层或最末后的事物中,如前所示(108, 119节)。因此,主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从开始和最后同时来做的,因而都是完整的。然而,自然界的最外层或最末后事物无法接受人类心智为之形成的属灵和永恒事物,就像它们本身那样,而人生来是要变得属灵并活到永远的。因此,人会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与属灵和属天之物适合并一致的内在属世事物,这些事物作为容器而服务于它们。这一切是通过抛弃短暂和属世的物质,也就是肉体的死亡而实现的。
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属世和短暂事物不仅是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事物,还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人的事物。人通过死亡脱去这两类事物,并披上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永恒事物。人照着功用或服务披上这些事物,这在前面已大量说明。适合自然界的属世事物一般涉及时间和空间,尤其涉及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人通过死亡把这些事物抛在身后,并接受属灵事物以取代之,属灵事物只是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并不相同,这一点在前面(102–110节)也已说明。
适合自然界的人的短暂事物一般涉及地位和财富,尤其涉及每个人的必需品,也就是食物、衣服和住所。人也是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东西,并留在身后;然后披上并接受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不同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从世上短暂事物的功用或服务中获得其内在和本质。功用或服务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良善。由此可见,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将属灵和永恒事物与属世和短暂事物结合起来。
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由于在那些对何为对应和表象没有一个清晰概念的人看来,这一点必显得晦涩难懂,所以我需要举例来说明并解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对应,并因是对应,故也是表象;也就是说,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它们本身是裸露的,但被包裹在圣言字义中。因此,它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而这衣服就对应于他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将表象视为事实,就好像断言衣服是这个人。于是,表象就变成了谬论或幻想。如果人寻求真理,并在表象里面看见它们,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人向邻舍所履行的一切功用或服务,也就是仁之真理和良善,要么是照着这些表象行的,要么是照着圣言中的真理本身行的,所以当他照着他视之为事实的表象来行时,就陷入了谬论或幻想;但当他照着真理来行时,就是在如他应该的那样行它们。这一切清楚表明,“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为使理解力清楚明白这一点,有必要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其中一个例子涉及地位和荣耀,一个涉及财富和资源。两者在外在形式上都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在地位及其荣耀里只关注他本人,不关注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时,它们就是属世和短暂的。因为这时,人心里必然会想,公众福祉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公众福祉存在。他就像一个国王认为王国和所有百姓都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王国和百姓存在。
然而,当人视他本人是为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存在的,而不是它们为他存在时,这些地位及其荣耀就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如此行时,他就拥有真理,以及地位和荣耀的本质;然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拥有的是(地位和荣耀的)对应和表象;他若把它们当成事实,就会陷入谬论或幻想,并且只能像那些陷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那样与主结合;因为谬论或幻想就是与邪恶结合的虚假。诚然,这样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做出好行为,却都是从他们自己,而不是从主来做的;因此,他们将自己摆在了主的位置上。
财富和资源差不多也是这样。它们可能是属世和短暂的,也可能是属灵和永恒的。对那些只关注它们和它们里面的自己,唯独以它们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对那些关注它们里面良善的功用,并以这些功用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外在的快乐和喜悦也变得属灵,短暂的变成永恒的。因此,死后他们就在天堂,在那里住在宫殿中,宫殿的摆设因黄金和宝石而金光闪闪。然而,他们只是把这些东西看作从其内在,也就是功用中闪耀出来的金碧辉煌的外在;他们从这些功用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享受;这些本身就是天堂的幸福和极乐。那些为了财富和资源,为了自己,因而为了外在,而非同时为了内在而关注它们的人,其命运恰恰相反。这意味着这些人照着它们的表象,而不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它们。当他们脱去这些表象时(这是他们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披上属于它们的内在;这些内在因不是属灵的,故只能是属地狱的。财富和资源的内容必要么是这个,要么是那个,因为两者是无法共存的。因此,他们拥有的是穷困,而不是财富,是悲惨,而不是资源。
功用不仅是指生活必需品,如人和依靠他的那些人的食物、衣服和住所,还指国家、社会和同胞的利益。当商业是至爱,金钱是次要、从属的爱时,只要商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欺诈和邪恶的手段,商业就是有益的。当金钱是至爱,商业是次要、从属的爱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是贪婪,贪婪是诸恶的根源。对此,可参看路加福音(12:15)和关于它的比喻(路加福音12:16-21)。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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