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8

218.⑶短暂事物和

218.⑶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被人分离,但被主结合起来。这是因为,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都是短暂的,人由此可称作短暂的;而属于主的一切事物是永恒的,主由此可称作永恒的。短暂事物是指那些有结束、会消亡的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那些没有结束、不会消亡的事物。谁都能看出,两者只有通过主的无限智慧才能结合在一起,因而能被主结合,不能被人结合。为叫人们知道,两者被人分开,但被主结合,有必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⑤也藉着对应。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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