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8.⑶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被人分离,但被主结合起来。这是因为,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都是短暂的,人由此可称作短暂的;而属于主的一切事物是永恒的,主由此可称作永恒的。短暂事物是指那些有结束、会消亡的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那些没有结束、不会消亡的事物。谁都能看出,两者只有通过主的无限智慧才能结合在一起,因而能被主结合,不能被人结合。为叫人们知道,两者被人分开,但被主结合,有必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⑤也藉着对应。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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