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现分别说明这三点。①荣耀和财富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日常经验表明,无论虔诚的人还是不虔诚的人,无论义人还是不义的人,也就是无论善人还是恶人,都有可能享有地位和财富。然而,不可否认,不虔诚的人和不义的人,也就是恶人会下地狱,而虔诚的人和义人,也就是善人会上天堂。既然如此,那么可推知,地位和财富,或荣耀和金钱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对善人来说,是赐福;对恶人来说,是诅咒。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天堂与地狱》一书(357-365节),我已说明:天堂与地狱里既有富人,也有穷人,既有大人物,也有小人物;这清楚表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世时所享有的地位和财富是赐福,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世时所享有的地位和财富则为诅咒。
只要对这个问题稍加理性思考,谁都能明白是什么使得地位和财富成为赐福,又是什么使得它们成为诅咒。也就是说,他会明白,对那些不心系地位和财富的人来说,它们是赐福;而对那些心系它们的人来说,是诅咒。心系它们就是爱它们里面的自己,不心系它们就是爱它们里面的功用,而不是自己。前面(215节)已说明这两种爱之间有何区别,这种区别是何性质;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有些人会被地位和财富迷惑,而有些人不会。它们若激发对人自己的自我感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就会迷惑人。前面(206—207节)还说明,这就是被称为魔鬼的地狱之爱;但它们若没有激发这爱,就不会迷惑人。
恶人与善人之所以都能名声显赫、财运亨通,是因为与善人一样,恶人也能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但恶人如此行是为了个人的荣耀和金钱,而善人如此行是为了工作本身的荣耀和金钱。善人以属于工作本身的荣耀和金钱为首要因素或动机,以属于个人的荣耀和金钱为工具性的动机或因素;而恶人以属于个人的荣耀和金钱为首要动机或因素,以属于工作的荣耀和金钱为工具性的动机或因素。谁看不出这个人,他的工作和荣耀,都是为了他的职责,而不是反过来?谁看不出法官是为了正义,地方官员是为了公众福祉,国王是为了王国,而不是反过来?所以根据国家法律,每个人都要照着他所履行的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而被赋予地位和荣耀。谁看不出,这当中的区别就像原理和工具之间的区别?如果一个人将属于其职能的荣耀归给自己,或他个人,那么在灵界当有这一点的一个代表时,他看上去就像一个身体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
②当荣耀和财富是赐福时,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但当它们是诅咒时,就是短暂和转瞬即逝的。天堂也有地位和财富,和世间一样,因为天堂也有政府,因而有行政和职能,以及商业交易和随之而来的财富,那里有各个社群和团体。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每个国度又都分为不计其数、大大小小的社群;所有社群,以及其中的所有人,都照着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不同而被排列;属天国度的社群照着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的不同而被排列,属灵国度的社群则照着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不同而被排列。由于这些社群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社群里的所有人都曾在世为人,因而仍保留他们在世时所拥有的爱,唯一区别在于,他们现在是属灵的,地位和财富在属灵国度是属灵的,在属天国度是属天的,所以谁拥有的爱和智慧更多,谁拥有的地位和财富就更多;这些人在世时所拥有的地位和财富就是赐福。
由此可见什么是属灵的地位和财富,它们属于工作,不属于个人。事实上,在那里,那些拥有地位的人生活在超乎寻常的辉煌之中,就像世上的君王;然而,他们并不把地位本身当回事,只关注属于他们职责和工作范围的功用或服务。诚然,他们接受适合各级地位的荣耀,但并不将它归于自己,而是归于功用或服务;由于一切功用或服务皆来自主,所以他们将荣耀归于主,主是荣耀的源头。因此,这就是永恒的属灵地位和财富的性质。
然而,那些在世时所拥有的地位和财富为诅咒的人则不然。他们因将这些归于自己,不归于功用或服务,并渴望掌控功用或服务,而不是被它们掌控,只有在服务自己的地位和荣耀的情况下才视功用或服务为功用或服务,故身在地狱,在那里是卑贱的奴隶,活在耻辱和痛苦之中。正因这些地位和财富会消失,所以它们被称为短暂和转瞬即逝的。关于这两种人,主是这样教导的: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马太福音6:19-21)
③系诅咒的荣耀和财富,之于系赐福的荣耀和财富,如同无有之于万有,或非真实的东西之于真实的东西。凡会消亡并化为乌有之物,本质上内在什么也没有。诚然,表面上看,它是某种东西,甚至显得很丰富,并且只要持续存在,对某些人来说似乎就是一切;但它本质上内在不是这样。它就像里面什么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像剧终时穿着皇袍的演员。能保留到永远的,本身就是某种永恒之物,因而是一切事物;它真正地存在,因为它不会停止存在。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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