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6

216.⑵永恒事物涉

216.⑵永恒事物涉及与天上的爱和智慧有关的属灵荣耀和财富。由于自我之爱的快乐,也就是恶欲的快乐,被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称为良善,并且他确信这一观念,即:它们就是良善,所以他称荣耀和财富为神性赐福。但当这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看到,恶人和善人一样名声显赫、财运亨通,尤其看到善人被人看不起,生活穷困,而恶人却得享荣华富贵时,心里就会想:“为何会这样?这不可能是神的旨意。因为如果神的旨意(译注:即圣治)掌管一切,它会将荣耀和财富堆到善人身上,用穷困和蔑视苦待恶人,这样就会驱使恶人承认神和神的旨意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若不被属灵人光照,也就是说,若同时不是属灵的,就不会明白:荣耀和财富可能是赐福,也可能是诅咒;当为赐福时,它们来自神;当为诅咒时,它们来自魔鬼。此外,众所周知,魔鬼也给予荣耀和财富,因为魔鬼由此被称为世界的王。由于人们不知道荣耀和财富什么情况下是赐福,什么情况下是诅咒,所以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解释:①荣耀和财富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②当荣耀和财富是赐福时,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但当它们是诅咒时,就是短暂和转瞬即逝的。③系诅咒的荣耀和财富,之于系赐福的荣耀和财富,如同无有之于万有,或非真实的东西之于真实的东西。


真实的基督教 #340

340.人为永生而被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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