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6.⑵永恒事物涉及与天上的爱和智慧有关的属灵荣耀和财富。由于自我之爱的快乐,也就是恶欲的快乐,被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称为良善,并且他确信这一观念,即:它们就是良善,所以他称荣耀和财富为神性赐福。但当这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看到,恶人和善人一样名声显赫、财运亨通,尤其看到善人被人看不起,生活穷困,而恶人却得享荣华富贵时,心里就会想:“为何会这样?这不可能是神的旨意。因为如果神的旨意(译注:即圣治)掌管一切,它会将荣耀和财富堆到善人身上,用穷困和蔑视苦待恶人,这样就会驱使恶人承认神和神的旨意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若不被属灵人光照,也就是说,若同时不是属灵的,就不会明白:荣耀和财富可能是赐福,也可能是诅咒;当为赐福时,它们来自神;当为诅咒时,它们来自魔鬼。此外,众所周知,魔鬼也给予荣耀和财富,因为魔鬼由此被称为世界的王。由于人们不知道荣耀和财富什么情况下是赐福,什么情况下是诅咒,所以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解释:①荣耀和财富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②当荣耀和财富是赐福时,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但当它们是诅咒时,就是短暂和转瞬即逝的。③系诅咒的荣耀和财富,之于系赐福的荣耀和财富,如同无有之于万有,或非真实的东西之于真实的东西。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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