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6

216.⑵永恒事物涉

216.⑵永恒事物涉及与天上的爱和智慧有关的属灵荣耀和财富。由于自我之爱的快乐,也就是恶欲的快乐,被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称为良善,并且他确信这一观念,即:它们就是良善,所以他称荣耀和财富为神性赐福。但当这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看到,恶人和善人一样名声显赫、财运亨通,尤其看到善人被人看不起,生活穷困,而恶人却得享荣华富贵时,心里就会想:“为何会这样?这不可能是神的旨意。因为如果神的旨意(译注:即圣治)掌管一切,它会将荣耀和财富堆到善人身上,用穷困和蔑视苦待恶人,这样就会驱使恶人承认神和神的旨意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若不被属灵人光照,也就是说,若同时不是属灵的,就不会明白:荣耀和财富可能是赐福,也可能是诅咒;当为赐福时,它们来自神;当为诅咒时,它们来自魔鬼。此外,众所周知,魔鬼也给予荣耀和财富,因为魔鬼由此被称为世界的王。由于人们不知道荣耀和财富什么情况下是赐福,什么情况下是诅咒,所以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解释:①荣耀和财富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②当荣耀和财富是赐福时,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但当它们是诅咒时,就是短暂和转瞬即逝的。③系诅咒的荣耀和财富,之于系赐福的荣耀和财富,如同无有之于万有,或非真实的东西之于真实的东西。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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