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6

216.⑵永恒事物涉

216.⑵永恒事物涉及与天上的爱和智慧有关的属灵荣耀和财富。由于自我之爱的快乐,也就是恶欲的快乐,被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称为良善,并且他确信这一观念,即:它们就是良善,所以他称荣耀和财富为神性赐福。但当这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看到,恶人和善人一样名声显赫、财运亨通,尤其看到善人被人看不起,生活穷困,而恶人却得享荣华富贵时,心里就会想:“为何会这样?这不可能是神的旨意。因为如果神的旨意(译注:即圣治)掌管一切,它会将荣耀和财富堆到善人身上,用穷困和蔑视苦待恶人,这样就会驱使恶人承认神和神的旨意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若不被属灵人光照,也就是说,若同时不是属灵的,就不会明白:荣耀和财富可能是赐福,也可能是诅咒;当为赐福时,它们来自神;当为诅咒时,它们来自魔鬼。此外,众所周知,魔鬼也给予荣耀和财富,因为魔鬼由此被称为世界的王。由于人们不知道荣耀和财富什么情况下是赐福,什么情况下是诅咒,所以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解释:①荣耀和财富要么是赐福,要么是诅咒。②当荣耀和财富是赐福时,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但当它们是诅咒时,就是短暂和转瞬即逝的。③系诅咒的荣耀和财富,之于系赐福的荣耀和财富,如同无有之于万有,或非真实的东西之于真实的东西。


圣爱与圣智 #414

414.(14)爱或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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