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5

215.⑴短暂事物涉

215.⑴短暂事物涉及世上的地位和财富,因而涉及荣耀和金钱。短暂事物多种多样,但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短暂事物是指诸如要么随着时间而消亡,要么随着人在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终结的那类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诸如不会随着时间而消亡或停止,因而不会随着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结束的那类事物。既然一切短暂事物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如前所述,那么知道下面的事是很重要的: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现分别论述这些要点。

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地位和财富的含义历经世代演变,在后世已变得完全不同于上古时代的。在上古时代,地位仅仅涉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爱的地位,充满深切的敬意,不是因为子女从父母出生,而是因为他们从父母所获得的教导和智慧;这是第二次的出生,本身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他们灵的出生。在上古时代,地位之义仅在于此;因为那时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分开居住,不像现在由政府统治。氏族头领是唯一有地位的人。那些时代被古人称为黄金时代。

但那些时代过后,仅仅因为对权力的爱而对掌控的爱逐渐占了上风;与此同时,对那些不愿屈服之人的敌意和仇恨也渗透进来,于是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就有必要联合起来,组成部落联盟,并指定一个人来管理他们;这个人起初被称为士师或审判官,后来被称为首领或族长,最后被称为国王和皇帝。同时,他们也开始用塔楼、堡垒和城墙来保卫自己。从这些士师或审判官、首领或族长、国王或皇帝,如同从头到身体那样,统治欲或权力欲就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到其他人那里;由此产生了地位尊贵的等级和相应的荣耀崇敬的等级;伴随这一切的,还有对自己的爱和对人自己的谨慎的骄傲。

对财富的爱差不多也是这种情况。在上古时代,当部落和宗族彼此分开居住时,对财富的爱仅限于想要拥有生活必需品,他们从牛羊群,以及给他们提供食物的田地、牧场和园子中获得这些必需品。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还包括配备各种有用物件的漂亮房子,以及衣服。一个家庭中的父母、子女,男仆和女仆都忙于这些事。

但对掌控的爱进入并破坏了这种社会形态之后,对占有超出其必需品的财富的爱也进来了,并日益膨胀,最终到了渴望占有所有人财富的地步。这两种爱像是有血缘关系,因为想统治一切的人也想占有一切;于是,其他人都成了奴仆,唯独他们是主人。这一点从天主教中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权甚至提升到天堂,直到主的宝座,并把自己摆在这宝座上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也设法攫取全世界的财富,无止境地扩充他们的宝库。

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是自我之爱,严格来说,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为了财富和金钱而对财富和金钱的爱是尘世之爱,严格来说,是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但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这爱和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因为人行动的理由就是他行动的目的,这目的是第一位和首要的,而其它一切则是手段,是次要的。

至于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这爱与自我之爱是一样的,严格来说,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是一样的,所以它是对自我重要(self-importance)的爱,而人自己的自我重要感(sense of self-importance)完全是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人生在一切邪恶之中,他遗传来的东西无非是邪恶。人遗传来的东西就是那包围他,并且他通过自我之爱,尤其通过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而参与其中的自我感。这是因为陷入这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他的思维和情感沉浸在他自己的自我重要感之中。因此,自我之爱里面有对行恶的爱,因为这个人不爱邻舍,只爱他自己。只爱自己的人会视他人在自己之外,或视之为无足轻重,或无关紧要,与自己相比看不起他们,不拿伤害他们当回事。

这就是为何一个由于自我之爱而具有掌控之爱的人,只想着欺骗邻舍,与其妻通奸,诽谤他,密谋报复、甚至杀害他,向他大发怒气,折磨他等等。人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他与魔鬼结合,被他引领,而魔鬼本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人若被魔鬼,也就是地狱引领,就会被引入这一切邪恶之中,并不断被这些邪恶的快乐牵引。这就是为何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想伤害每个人;而凡在天堂里的人都想帮助每个人。一种中间状态便由这种对立产生,人就处于这种中间状态,并且在其中可以说处于一种平衡;这种平衡能使人要么转向地狱,要么转向天堂。只要赞成自我之爱的邪恶,他就转向地狱;只要把这些邪恶从自己身上逐出,就转向天堂。

我被允许感受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快乐是何性质,以及这快乐何等强烈。我被投入其中,以便通过经历了解它。这快乐如此强烈,以至于超过世上的一切快乐。它占据我的整个心智,从核心直到表面;但在我的身体中,我只感到胸部膨胀,有一种令人惬意、愉悦和满足的感觉。我还被允许发觉,一切邪恶的快乐从它涌出,如同水从源泉涌出,如奸淫、报复、欺诈、诽谤,以及总体上行恶的快乐。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也有一种类似的快乐在里面,这快乐产生各种源于它的欲望。不过,它没有那么强烈,除非它与自我之爱结合。至于不是为了地位和财富,而是为了功用的地位和财富,这不是一种对地位和财富的爱,而是一种对功用的爱,地位和财富作为手段而服务于功用;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关于这个主题,后面将予以详述。

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一点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里,凡陷入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在地狱;凡陷入这爱的人都陷入对各种邪恶的爱;即便没有实际犯下这些邪恶,他们在灵里仍以为它们是可允许的;因此,每当他们自己的地位和尊敬,或对法律的惧怕不再成为障碍,他们就会在身体上犯下它们。此外,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从至内在隐藏着对神,因而对教会的神性事物,尤其对主的仇恨。即便他们承认神,那也不过是嘴上说说;即便他们承认教会的神性事物,那也只是因为害怕丧失尊敬。这爱之所以把对主的仇恨深深隐藏在它里面,是因为成为神的渴望就在这爱的核心处,因为它只崇拜和尊敬它自己。因此,如果有人崇敬它,以至于说它拥有神性智慧,是世界的神,它就会衷心地爱他。

为了功用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则不然。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因为它与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如前所述。功用或服务是指善行,所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就是行善,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指帮助并服侍他人。这样做的人虽享有地位和财富,但只把它们视为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而用来帮助和服侍的一种手段。他们就是主的这些话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27)

他们也是主将天堂的权柄所托付给的人;因为对他们来说,权柄是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或行善的一种手段;当功用或服务,或良善是目的或爱时,它就是主,而不是掌权的他们,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这是因为,那些拥有地位和财富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但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为自己还是为功用或服务。这一点尤其难以辨别,因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的火焰和热情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比在那些没有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还要多。然而,前者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名或利,因而是为了自己;而那些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或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如此行。

人几乎认识不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人不知道他是被魔鬼引领,还是被主引领。被魔鬼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而被主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主和天堂。所有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而所有不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魔鬼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为邪恶就是魔鬼,功用或服务,或良善就是主。这是区分的唯一方法。它们表面看上去很相似,但其内在形式完全不同。一个就像里面含有渣滓的金子,另一个则像里面含有纯金的金子;一个就像人造水果,表面上看似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其实被涂上了彩蜡,里面却是灰尘或沥青;另一个则像上好的水果,味道鲜美,香气怡人,里面还有种子。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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