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5

215.⑴短暂事物涉

215.⑴短暂事物涉及世上的地位和财富,因而涉及荣耀和金钱。短暂事物多种多样,但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短暂事物是指诸如要么随着时间而消亡,要么随着人在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终结的那类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诸如不会随着时间而消亡或停止,因而不会随着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结束的那类事物。既然一切短暂事物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如前所述,那么知道下面的事是很重要的: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现分别论述这些要点。

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地位和财富的含义历经世代演变,在后世已变得完全不同于上古时代的。在上古时代,地位仅仅涉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爱的地位,充满深切的敬意,不是因为子女从父母出生,而是因为他们从父母所获得的教导和智慧;这是第二次的出生,本身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他们灵的出生。在上古时代,地位之义仅在于此;因为那时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分开居住,不像现在由政府统治。氏族头领是唯一有地位的人。那些时代被古人称为黄金时代。

但那些时代过后,仅仅因为对权力的爱而对掌控的爱逐渐占了上风;与此同时,对那些不愿屈服之人的敌意和仇恨也渗透进来,于是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就有必要联合起来,组成部落联盟,并指定一个人来管理他们;这个人起初被称为士师或审判官,后来被称为首领或族长,最后被称为国王和皇帝。同时,他们也开始用塔楼、堡垒和城墙来保卫自己。从这些士师或审判官、首领或族长、国王或皇帝,如同从头到身体那样,统治欲或权力欲就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到其他人那里;由此产生了地位尊贵的等级和相应的荣耀崇敬的等级;伴随这一切的,还有对自己的爱和对人自己的谨慎的骄傲。

对财富的爱差不多也是这种情况。在上古时代,当部落和宗族彼此分开居住时,对财富的爱仅限于想要拥有生活必需品,他们从牛羊群,以及给他们提供食物的田地、牧场和园子中获得这些必需品。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还包括配备各种有用物件的漂亮房子,以及衣服。一个家庭中的父母、子女,男仆和女仆都忙于这些事。

但对掌控的爱进入并破坏了这种社会形态之后,对占有超出其必需品的财富的爱也进来了,并日益膨胀,最终到了渴望占有所有人财富的地步。这两种爱像是有血缘关系,因为想统治一切的人也想占有一切;于是,其他人都成了奴仆,唯独他们是主人。这一点从天主教中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权甚至提升到天堂,直到主的宝座,并把自己摆在这宝座上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也设法攫取全世界的财富,无止境地扩充他们的宝库。

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是自我之爱,严格来说,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为了财富和金钱而对财富和金钱的爱是尘世之爱,严格来说,是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但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这爱和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因为人行动的理由就是他行动的目的,这目的是第一位和首要的,而其它一切则是手段,是次要的。

至于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这爱与自我之爱是一样的,严格来说,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是一样的,所以它是对自我重要(self-importance)的爱,而人自己的自我重要感(sense of self-importance)完全是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人生在一切邪恶之中,他遗传来的东西无非是邪恶。人遗传来的东西就是那包围他,并且他通过自我之爱,尤其通过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而参与其中的自我感。这是因为陷入这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他的思维和情感沉浸在他自己的自我重要感之中。因此,自我之爱里面有对行恶的爱,因为这个人不爱邻舍,只爱他自己。只爱自己的人会视他人在自己之外,或视之为无足轻重,或无关紧要,与自己相比看不起他们,不拿伤害他们当回事。

这就是为何一个由于自我之爱而具有掌控之爱的人,只想着欺骗邻舍,与其妻通奸,诽谤他,密谋报复、甚至杀害他,向他大发怒气,折磨他等等。人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他与魔鬼结合,被他引领,而魔鬼本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人若被魔鬼,也就是地狱引领,就会被引入这一切邪恶之中,并不断被这些邪恶的快乐牵引。这就是为何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想伤害每个人;而凡在天堂里的人都想帮助每个人。一种中间状态便由这种对立产生,人就处于这种中间状态,并且在其中可以说处于一种平衡;这种平衡能使人要么转向地狱,要么转向天堂。只要赞成自我之爱的邪恶,他就转向地狱;只要把这些邪恶从自己身上逐出,就转向天堂。

我被允许感受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快乐是何性质,以及这快乐何等强烈。我被投入其中,以便通过经历了解它。这快乐如此强烈,以至于超过世上的一切快乐。它占据我的整个心智,从核心直到表面;但在我的身体中,我只感到胸部膨胀,有一种令人惬意、愉悦和满足的感觉。我还被允许发觉,一切邪恶的快乐从它涌出,如同水从源泉涌出,如奸淫、报复、欺诈、诽谤,以及总体上行恶的快乐。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也有一种类似的快乐在里面,这快乐产生各种源于它的欲望。不过,它没有那么强烈,除非它与自我之爱结合。至于不是为了地位和财富,而是为了功用的地位和财富,这不是一种对地位和财富的爱,而是一种对功用的爱,地位和财富作为手段而服务于功用;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关于这个主题,后面将予以详述。

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一点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里,凡陷入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在地狱;凡陷入这爱的人都陷入对各种邪恶的爱;即便没有实际犯下这些邪恶,他们在灵里仍以为它们是可允许的;因此,每当他们自己的地位和尊敬,或对法律的惧怕不再成为障碍,他们就会在身体上犯下它们。此外,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从至内在隐藏着对神,因而对教会的神性事物,尤其对主的仇恨。即便他们承认神,那也不过是嘴上说说;即便他们承认教会的神性事物,那也只是因为害怕丧失尊敬。这爱之所以把对主的仇恨深深隐藏在它里面,是因为成为神的渴望就在这爱的核心处,因为它只崇拜和尊敬它自己。因此,如果有人崇敬它,以至于说它拥有神性智慧,是世界的神,它就会衷心地爱他。

为了功用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则不然。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因为它与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如前所述。功用或服务是指善行,所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就是行善,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指帮助并服侍他人。这样做的人虽享有地位和财富,但只把它们视为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而用来帮助和服侍的一种手段。他们就是主的这些话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27)

他们也是主将天堂的权柄所托付给的人;因为对他们来说,权柄是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或行善的一种手段;当功用或服务,或良善是目的或爱时,它就是主,而不是掌权的他们,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这是因为,那些拥有地位和财富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但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为自己还是为功用或服务。这一点尤其难以辨别,因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的火焰和热情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比在那些没有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还要多。然而,前者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名或利,因而是为了自己;而那些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或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如此行。

人几乎认识不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人不知道他是被魔鬼引领,还是被主引领。被魔鬼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而被主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主和天堂。所有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而所有不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魔鬼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为邪恶就是魔鬼,功用或服务,或良善就是主。这是区分的唯一方法。它们表面看上去很相似,但其内在形式完全不同。一个就像里面含有渣滓的金子,另一个则像里面含有纯金的金子;一个就像人造水果,表面上看似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其实被涂上了彩蜡,里面却是灰尘或沥青;另一个则像上好的水果,味道鲜美,香气怡人,里面还有种子。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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